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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香港这一侧:今天开幕,五天会期,年底前要交一份条例草案
1香港金融科技周 2026 于 11 月 2 日至 6 日举行,与 StartmeupHK 创业节联合举办,主论坛 11 月 2 日至 3 日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行。
2主题是「金融科技枢纽 联通世界 共建未来」→ 英文官方表述为 Fintech Nexus: Bridging the World, Building the Future。
3会前的制度准备已经做完一轮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主持第六次金融科技项目执行统筹小组会议,就金融科技不同范畴交流意见,其中包括虚拟资产交易、托管、提供意见及管理服务的拟议监管制度。会议时间 TokenPost 记为 10 月 26 日,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稿于 10 月 28 日发布。
4时间表是写死的一句 → 中国香港计划在 2026 年底前提交条例草案,为上述四类服务建立发牌制度。
5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在网志里把本周说得很直白 → 两项国际金融盛事「香港金融科技周」和「国际金融领袖投资峰会」及相关活动于 11 月 2 日同步展开,将汇聚数百位国际金融领袖,届时将公布一系列措施和合作计划。
6同一周的第二场会也有数字 → 第五届国际金融领袖投资峰会系列活动将汇聚约 280 位国际金融领袖,包括约 120 位全球顶尖金融机构的集团主席及行政总裁,主题为「思变图新 开拓新局」。
7必须标注的边界 → 拟议监管制度的细节与发牌门槛尚未公布,条例草案尚未提交。以下所有推论都建立在这个前提上,不能当作已生效的规则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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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议的四类发牌:为什么「托管」被单独列出是重点
1四类服务的官方表述是 → 虚拟资产交易、托管、提供意见、管理服务。四件事被拆成四类牌照,不是一类。
2拆开写意味着什么 → 撮合交易、保管资产、给出投资建议、替客户管理资产,这四件事的监管口径被分别对待。一家公司如果四件事都做,就要分别对应四套要求。
3「托管」单列是信号最强的那一条 → 监管机构把「谁拿着客户的资产」和「谁撮合交易」分开看了,这决定了资产隔离、留痕与审计要各做一套。
4「提供意见」单列同样重要 → 它把研究、评级与推荐性内容纳入监管范围,意味着面向客户的内容输出也要有持牌主体承接。
5一个可操作的动作 → 在条例草案公布前,先把公司现在做的事按这四类拆一遍,看自己落在哪几类里。这个拆解不需要等法条,今天就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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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管局那一半:四个项目的汇报清单
1香港金融管理局在会上作简介的项目有四个 → Ensemble 项目、香港银行业量子准备度、商业数据交流(Commercial Data Interchange)、CargoX 项目。
2金融监管机构同时汇报了在金融市场采用人工智能的进展 → 这一项被单独列为会议议题,与虚拟资产监管并列。
3陈茂波给出的发布范围是三个领域 → 活动期间政府与多家金融监管机构将围绕人工智能应用和治理、代币化应用、支付互联,公布一系列新措施和合作计划。
4读法 → 代币化与支付互联被明确列进本周的发布清单,说明这两块是今年中国香港对外招商与制度供给的主推方向,而不是会议里的一句口号。
5对开拓市场的人而言,这条信息的用法很具体 → 一整年的政策发布被压缩进 11 月 2 日至 6 日这五天,错过这个窗口,就要等下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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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韩国这一侧:一个省级项目被叫停,一部全国性法律还在谈
1韩国京畿道已中止稳定币引入方案研究项目 → 报道援引的理由是需要考虑《数字资产基本法》等相关政策进展。
2项目本身的时间线 → 今年 7 月初启动,原计划 8 月开展第一阶段概念验证(PoC),10 月至 12 月推进第二阶段扩展及测试网,但目前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3关键的一句解释要原样保留 → 京畿道一位官员表示,项目并未取消,此次中止主要是出于对政策环境的考量,并非全面削减预算;原定 2027 年 2 月结束将受影响,最终完成时间可能推迟。
4全国层面的法律还在最后阶段 → 韩国金融委员会主席李恩远 10 月 22 日在国会政务委员会综合审计中表示,《数字资产基本法》的跨部门讨论已进入最后阶段,将尽快推进正式立法审查。
5该法要覆盖什么 → 建立覆盖数字资产发行与分发的统一法律基础,重点包括交易所许可制度、稳定币发行规则及资产法定定义。
6剩下没谈拢的是两条 → 交易所大股东持股上限,以及以银行控股财团为主的韩元稳定币结构。
7读法 → 地方项目停下来的原因不是没钱,是上位法没定。它把「立法顺序」这件事讲清楚了:稳定币这类业务先要有法,地方才敢做 P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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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本那一侧:税、跨境报告,以及一个被自己人质疑的时间表
1先说税 → 对数字资产转让或借贷年收入超过 250 万韩元(约 1800 美元)基本扣除额的部分,适用 22% 的综合税率(其他所得税加地方所得税附加)。这一税种经 2020 年《所得税法》修订引入,已三次推迟,现定于 2027 年 1 月 1 日开征。
2时间表本身正在被质疑 → 反对党议员质疑在监管框架完成前先行征税的顺序;两份请愿均突破 5 万签名门槛;两党议员提出竞争性法案,其中一项拟将生效时间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加密资产报告框架首次国际信息交换挂钩,可能推迟至 2029 年。
3执行侧的担忧也已经写出来了 → 海外平台与去中心化交易所的交易记录难以获取、缺乏亏损结转条款、交易所合规报告系统建设时间不足;有官员私下指出,在基础设施尚不完善时对约 1100 万投资者征税存在行政挑战。
4第二项成本是跨境报告 → 修订后的《外汇交易法》将于 12 月 3 日生效,要求交易所报告跨境加密资产转账。韩国银行一名官员表示,该行正与经济财政部协商缩小报告范围,并计划于 11 月敲定细节。
5市场结构这一层也要看 → Hashed 全球法律事务负责人 Kang Byung-jin 10 月 28 日在华盛顿特区 DC Fintech Week 表示,韩国数字资产市场主要由散户推动,因此监管机构对机构参与和市场结构变化持谨慎态度。
6他给出的政策清单 → 《数字资产基本法》、第二阶段虚拟资产立法、韩元稳定币监管讨论,以及韩国银行面向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的试点「汉江计划」;监管框架最终需要从虚拟资产交易扩展到稳定币支付、代币化证券与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
7三件事的时间不一致本身就是信息 → 利得税定在 2027 年 1 月 1 日、跨境报告新规 12 月 3 日生效、基本法尚无提交日期。进一个法域做生意的真实成本,是由这三条不一致的时间线共同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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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把两边放在一起看:开拓市场时到底该看什么
1先看有没有写死日期 → 中国香港这一侧给的是「2026 年底前提交条例草案」,是一个可核查的节点;韩国京畿道这一侧给的是「原定 2027 年 2 月完成,可能推迟」,是一个已经失效的节点。
2再看监管与产业的沟通窗口是否集中 → 中国香港把政府与多家金融监管机构的发布压缩到 11 月 2 日至 6 日五天,议题明确为人工智能应用与治理、代币化应用、支付互联;沟通窗口越集中,越容易一次性拿到第一手口径。
3三看配套成本是否落地 → 税收起征点、跨境转账报告义务、交易所大股东持股上限,这三类不是「监管友好度」,是直接计入预算的运营成本。
4四看市场由谁驱动 → 韩国被描述为散户驱动、监管机构对机构参与持谨慎态度;这决定了进这个市场时先做机构业务还是先做零售业务。
5一个反直觉的结论 → 法条还没落地的地方,未必是机会;京畿道项目的中止说明,没有上位法时,连政府自己的项目都会先停下来。
6边界必须再写一遍 → 中国香港的四类发牌细节未公布、条例草案未提交;韩国京畿道项目是中止而非取消,《数字资产基本法》尚无提交日期。所有判断都要留在这两条边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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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这件事为什么说明「好背景的 C 级人才」是开拓市场的前提
1先把话说透:开拓市场不是注册一家公司、开一场发布会。中国香港这一侧的动作说明,进一个法域的第一步是拿到牌照,而牌照的门槛写在还没公布的条例草案里。
2需要补的第一种人:负责发牌申请与监管沟通的合规总监或首席合规官。四类发牌覆盖交易、托管、提供意见与管理服务——一家公司想在这四类里同时合规,需要先把业务范围拆成四个合规单元,再逐个对应发牌要求。这类拆解只能在持牌机构里完整做过一遍申请的人手里完成。
3需要补的第二种人:熟悉托管与资产隔离的首席运营官。托管被单独列为一类发牌,意味着资产隔离、留痕与审计要自成一套,不能和交易系统共用一套台账。
4需要补的第三种人:懂税收与跨境报告的财务负责人。韩国这一侧给出的反面教材很具体:加密利得税三度推迟、现定 2027 年 1 月 1 日开征且仍有推迟至 2029 年的法案;修订后的《外汇交易法》12 月 3 日生效要求报告跨境转账。这三条决定了在一个法域做生意的真实成本,而且三条时间不一致。
5需要补的第四种人:政府与监管机构关系负责人。中国香港把一整年的政策发布集中到 11 月 2 日至 6 日这五天,政府与多家金融监管机构在同一窗口公布措施与合作计划,另有约 280 位国际金融领袖参加的峰会同期举行;错过这个窗口,就要等下一年。
6需要补的第五种人:懂本地市场结构的总经理。韩国被描述为散户驱动、监管机构对机构参与持谨慎态度,这与中国香港的路径不同;同一套打法换一个法域套用会直接失效。
7一个可复用的判断方法 → 看一个法域此刻是「在写发牌制度」还是「在等基本法」。在写发牌制度的地方,缺的是能提交申请的高管;在等基本法的地方,缺的是能撑到法律落地之前不踩线的合规负责人。两种人不能互相替代。
8一句话结论 → 开拓市场的顺序是先有能回答监管问题的人,再有产品与投放。条例草案还没提交、发牌细则还没公布的时候,真正稀缺的不是渠道,是能在规则还不确定时先把公司搭成可申请状态的 C 级人才。